2011/3/8 15:47:00 浏览:923 来源:东莞家教网
一、家庭教育模式分析
对家庭教育进行模式分析,因为分析视角的差异,家庭教育模式的类型也存在差异。以教育意识为核心,家庭教育过程表现为四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为家长、孩子都有明显的教育意识。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家长具有明显的教育子女的意识,孩子也意识到家长在教育他,具有被教育的意识。这种家教模式具有教育意识性强的特点。家长的教育意识非常明显,具有很强的外露性,孩子能够通过聆听家长的话语、观察家长的表情、活动、动作等迅速、准确地意识到家长在教育他。由于这种模式的教育意识性强,家庭教育的目的性、方向性明确,家长能够迅速地向子女传情达意、实施教育,这种模式深受家长欢迎。不过,由于有的家长素质低、教育方法不当、子女逆反心理及亲子关系对立等因素的影响,这种模式的家庭教育容易引起子女的反感,教育效果有时反而不好。
第二种模式为家长有明显的教育意识,而子女没有意识到家长的教育目的,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这种模式的家庭教育表现为,为了培养孩子的某种品质使之获得一定的生活经验,家长特意组织、安排了某种活动或交往,使孩子置身于其中,通过子女的主体性活动,达到教育的目的。对子女而言,这种活动或交往是作为他们的生活本身存在的,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家长特意安排、组织的,在活动或交往中,使孩子置身于其中,通过子女的主体性活动,达到教育目的。在活动或交往中,孩子发挥了自我教育的主观能动性,受到了教育。这种教育模式的呈现既可以是家长刻意追求的结果,也可能是虽然家长有明显的教育意识,但是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子女没有意识到家长在教育他,自然而然出现了这种结果。在这种模式中,家长的主动性主要表现为根据教育意图组织活动、创设情景,家长不能暗示或指导子女的行动,应该充分发挥孩子的活动主体性。
第三种模式为家长没有教育意识,而子女却有明显的受教育意识,能主动接受教育。这种模式中的家长活动只是他的生活本身,尽管家长有时意识到自己的活动、言行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产生影响,但是在活动中却没有以自己的活动、言行主动接受教育。从孩子的感受的视角观之,这种模式与第一种模式有些相似,不同点在于:在第一种模式中,孩子尽管领会到家长的教育意图,却未必买家长的帐,主动配合家长接受教育;而在第二种家教模式中,孩子能够主动受教育。如果以形象化的语言表达这种模式的教育效果,可谓“无意插柳柳成荫。”问题是孩子为何对家长无教育意图的活动产生错觉并主动接受教育?显然,在这种模式中孩子的活动具有自我教育的性质,他们出于求知、成长的愿望而把家长的生活赋予了教育的意图,当然家长自身素质、形象具有教育意义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第四种模式为家长没有教育意识,但是孩子往往在意外中受到教育。这种家教模式的特点在家长与子女的共同活动和交往中,家长没有教育孩子的意图,孩子也不认为家长在有意地教育他,但是孩子却受到了教育。显然,家长与子女的共同活动和交往,对家长而言只是家庭生活本身,但是对孩子而言却产生了家庭生活中的自我教育。
从教育是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这一角度分析,第三、第四种家庭教育模式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家庭教育,因为家长作为“教育者”没有教育子女的目的性。尽管如此,这种家庭生活本身因为孩子的自我教育的存在使其具有教育意义,我们仍然把它归为家庭教育,目的在于使家长意识到,自己对孩子的影响无处不在,增强家庭教育责任感。
二、几种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
很多家长习惯于对孩子进行说教,甚至以说教为唯一教育方法,其效果并不理想。根据对家庭教育模式的分析,以下几种家庭教育方法可供家长使用:
??身教法。这种家庭教育方法要求家长意识到自己是孩子学习的榜样,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为孩子的做人做事树立良好的榜样,使孩子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地形成正确的认识观点、态度及良好的行为习惯。在第一种、第二种模式的家庭教育活动中,孩子更多的是从家长组织、设计的活动本身受到教育,例如,父母为了增强孩子的体质,鼓动孩子去登山。而在第三、第四种模式的家庭教育活动中,孩子更多的是从家长的言行获得教益。因为在家庭教育活动中家长的身教更容易使行为规范具体形象化,体现出行为规范的可信性、可行性,家长在亲子关系中具有权威性,青少年以观察模仿为重要的学习方式,所以家长应该以身教为首要的教育方法。
许多家长常常进行言教,而忽视身教。家长不仅应该从身教的作用理解它的重要性,而且应该从家庭教育的角度来增强身教的自觉性。在第一、二种模式的家庭教育中,家长具有教育子女的意图,此时,家长比较容易意识到自己的言行、形象对孩子的教育意义,注意进行身教;而在其它两种模式的家庭教育活动中,家长没有教育意识,这时家长很难意识到自己的教育责任,不容易做到注意自身形象进行身教。所以,家庭教育模式给家长以启示:家庭无小事,事事是教育;家长无小节,节节皆楷模。从家庭教育模式的角度看问题,家长应该意识到自己时时处处是孩子学习的榜样,意识到身教的重要性,加强自身修养,充分发挥身教的作用。
??鼓励法。从家庭教育模式的角度分析,无论是哪一种模式,家长的态度对孩子的自我教育与发展都是一种重要的影响因素,家长应该重视自己的态度对孩子的影响。就第一、第三种家庭教育模式而言,由于孩子意识到或者错觉性地意识到家长在教育他,所以孩子特别关注家长对他的态度。就第二、第四种家庭教育模式而言,虽然孩子没有意识到家长在教育他,或者并不认为家长在有意地教育他,但是孩子还是能够感受到家长对他的态度。与孩子留意、注重家长对他的有意的态度相比,虽然孩子不太在意家长的无意的态度,但是家长的态度毕竟是他对孩子看法的真实流露,终究会对孩子产生影响。因此,笔者提出:“没有不会对孩子产生影响的态度,只有不重视自己的态度对孩子产生影响的家长。”
当孩子遇到挫折、遭到失败、犯错误之时,家长应该容许孩子的不足、失败,从孩子令人不满的状态中发现积极的因素,向孩子表达自己对此的看法、宽容的态度以及对孩子的期望,以使孩子从中获得鼓舞,不断奋进。有一个学生考了全班倒数第一,家长看到儿子的考卷后,微笑着说:“太好了,儿子!这回你没有心理负担了!”儿子大吃一惊,忙问:“爸,你不是有病了吧?”他说:“没病。你想想,一个跑在最后的人还有什么负担呀,你不用担心再有别人会超过你,你只要往前跑,肯定会有进步!”儿子受到启发,心里高兴起来。第二次,儿子考到第二十九名。第三次,儿子考到全班第十名,父亲激动地说:“太好了,儿子,你真了不起,离第一名只差九名了。”无论孩子成绩如何,这位家长都给予孩子以正面的鼓励。当孩子遇到挫折、遭到失败、犯错误之时,他们特别需要家长的理解、宽容、尊重、鼓励,此时家长对孩子令人不满的现状的认识、态度,严重地影响到孩子今后的学习、生活与发展。或进或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长的认识与态度,宽容、欣赏、鼓励使孩子获得信心、力量与进步,而苛刻、不满、打击使孩子自卑、泄气、退步。现实生活中,很多家长习惯于对孩子苛求、不满、批评,而较少宽容、鼓励、支持,即使是孩子取得了进步,内心满意孩子的成绩,表面上也是不欣赏,担心孩子因此在此,笔者提出:“没不需要欣赏、鼓励的孩子,只有不去欣赏,鼓励孩子的家长。”
??经历法。对孩子的成长、发展而言,他人的言教毕竟是一种间接经验,其教育作用终究不如孩子在亲身经历,实际锻炼中获的认识、体验那么深刻、有效。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家长却习惯于说教,而不重视孩子的亲身经历教育,往往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有一位小学生的家长反映,孩子早起磨磨蹭蹭,不急着起床、洗刷,提醒她上学要迟到了,也不管用。虽然多次给她讲早晨上学要抓紧时间的道理,也不见效果。如何才能让她早起有紧迫感,笔者给他提议,不要再提醒她、对她进行说教,顺其自然,有意地让她迟到一次,让她经历一次上学迟到、挨教师的批评,使她从亲身体验中认识到要遵守学校纪律、早晨要抓紧时间的道理。亲身经历法对于培养孩子的思想品德及独立生活的能力非常有好处,不过有些家长却不愿意采用此法教育孩子。例如,很多家长舍不得让孩子进行吃苦教育、挫折教育,主要原因在于舍不得孩子吃苦受罪。护犊之情可以理解,但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为了培养孩子的良好素质,需要让孩子去经历风雨,在亲身经历中成长。
让孩子接受亲身经历教育需要家长有意地组织孩子进行活动和交往,让孩子置身于活动和交往中,使其从中受到教育。在第一种家庭教育模式下的亲身经历教育中,家长、孩子都具有教育意识,家长要组织、甚至要参与活动、交往。这种模式下的亲身经历教育需要孩子认同家长的教育意图,配合家长的教育安排,这一特点决定了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也就是说,家长以这种模式进行家庭教育,并不能保证孩子积极主动地参加所组织的活动与交往。例如,孩子孤僻,不愿与人交往,家长采用第一种模式教育孩子以培养孩子合群及与人交往的能力,孩子可能因为原有个性,不认同、配合家长的教育;孩子胆小,为了使孩子克服胆怯,家长采用第一种模式教育孩子,孩子可能因为胆怯会拒绝参加父母设计组织的活动。此路不通,另觅它途,家长可采用第二种模式来弥补第一种模式的不足。笔者的女儿有些不愿与人交往,平时告诉她多与人交往,结果事与愿违。一次,孩子在楼下让我把钥匙从窗户丢到楼下以便打开储藏室的门,结果我把钥匙丢到三楼窗外的空调上,女儿要我到三楼邻居家把钥匙取回来。我灵机一动,这不正是教育孩子与人打交道的好机会吗?我告诉女儿我正在炒菜不方便帮助她。要她自己去做这件事,女儿只好自己去了三楼。女儿回来后兴奋地告诉我她如何有礼貌地敲门、请求阿姨帮忙取下钥匙。第二种家庭教育模式下的亲身经历教育要求家长创设一种看似无意的教育情境,让孩子置身其中,使其在独自的亲身经历中受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