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4/14 9:23:00 浏览:658 来源:东莞家教网
“没想到刚结婚就怀上了孩子,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也不知道将来该怎么教育孩子,只能到时再说了。”26岁的李小姐怀孕半年了,她和老公都觉得自己还是孩子,就稀里糊涂当上了爹妈。“现在我老公每天坐地铁时都抱着一本厚厚的家庭教育的书看,希望能提前作些准备。”李小姐说。
全国妇联在此次两会上递交提案,主张将我国家庭教育法列入新一届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确认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原则;明确主管部门及职责;规范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权利义务;加强对现有家庭教育市场的规范管理等。
全国妇联日前发布的“全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最新调查显示,98%的家长认为家庭教育对儿童成长很重要,家长对孩子德智体发展、理想教育知识和家庭教育方法的需求迫切,但是缺少科学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孩子的出生证,未必就是家长的合格证’。现在一些70后、80后都当父母了,但在怎样教育孩子方面他们比较茫然,亟须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张世平说,就儿童成长来说,家庭教育甚至比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更前瞻、更重要。
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目前家长对家庭教育知识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孩子的心理健康知识”(60.0%)、“管教孩子的方法”(55.0%)、“孩子的学习辅导”(50.5%)、“孩子的道德引导”(48.8%)、“孩子的人生理想”(37.9%)等方面。
家长对家庭教育服务渠道的需求,按比例高低依次为:“成功家长的交流”(57%)、“家教电视节目”(43.6)、“专家的直接指导”(34.7%)、“各类家长学校的帮助”(30.7%)、“家教图书/报刊”(30.2%)、“长辈指导”(20.5%)、“家教广播节目”(19.4%)、“家教网站”(12.2%)及“各类家教指导机构的咨询服务”(12.2%)等。
王女士是一名中学生的母亲,她坦言,自己一直是摸索着如何教育孩子。以前学校也组织过“家长课堂”,当时一听觉得有点道理,可事后想想这些理论自己也都明白,就是实践性和操作性不够。“现在社会上也有一些家庭教育机构,但在组织、管理、收费等各方面都比较混乱,我只能靠自己。在孩子青春期之前,我从《和孩子一起成长》一书上学到了一些和孩子相处的技巧。”
学教育出身的樊女士对教育自己2岁多的女儿自有一套理论。“有一天,孩子非要拿筷子玩,家里老人拧不过想要给她,我怕她扎到眼睛坚决不同意,让她足足哭了40分钟,我爸妈都心疼地哭了。”
“为了教孩子唱儿歌,我自己就重温了《娃哈哈》、《采蘑菇的小姑娘》这样的儿歌。”樊女士告诉记者,尽管有一些教育理论知识,但还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有时,她会通过家长圈、博客圈和一些年轻家长交流育儿经验。
全国妇联的调查显示,目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与家长的需求差距较大,家长反映近半数(46.8%)的城乡学校和社区,均未建立家长学校或家教指导机构;27.8%的家长从未参加过家长学校和家教指导机构的活动。
宪法和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但是还不够刚性和具体。张世平认为,家庭教育立法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一些地方在家庭教育立法方面也进行了实践和探索,比如上海等地已出台地方性家庭教育条例,为全国性家庭教育立法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除了纳入立法规划外,家庭教育更多地应该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领域,允许教育部门和民间团体合作,通过登记注册建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使家长可以随时随地得到帮助。”张世平说。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陈红认为,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很有必要,但必须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法律只能制定原则性条款,不能过于细化。“家庭教育是软实力,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不同特点,让所有孩子都去学奥数或学钢琴,是很不理智的从众行为。家庭教育机构也一样,要根据不同家庭和孩子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陈红委员说。